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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3-10-08 11:20   审核人:

各相关单位: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监控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本次数据填报涉及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师范类专业情况补充表、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专科师范类专业情况表等10类数据,共计97个数据项。

二、统计时限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其中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自然年是指2022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学年是指2022-2023学年,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时点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

三、任务分工

数据填报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具体涉及单位及任务分工见《郑州科技学院2023年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其中牵头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分配表格的采集、录入、审核及提交工作,协助单位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数据的采集和提供,协同做好数据采集工作。评建办负责全校数据采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总体审核上报。

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930日前)

牵头单位认真学习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用户操作指南》明确填报要求,吃透指标内涵,熟悉填报系统,做好相关数据材料的准备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数据采集系统的填报工作。

(二)填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

各牵头单位登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本单位负责表格的录入、审核及提交工作(各单位登录账户及密码另发)。由于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优先录入系统。其他表格基础数据表录入完成后才能填报其中专科师范类专业情况表填报相对独立,不受基础数据表影响,可直接填报。各表格录入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数据采集各类数据表录入时间安排

 数据表类型  数据表名称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本科基础数据

 

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

10月10日前

校办

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10月10日前

校办

1-4-1专业基本情况

10月12日前

教务处

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

10月20日前

人事处

表1-5-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

10月20日前

人事处

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

10月15日前

学生处

表1-7-1实验场所

10月20日前

实践中心

本科其他数据

表1-1至表7-4的其他数据;

表师范-1至表师范-11;

表工科-1和表工科-2。

10月30日前

任务分解表对应牵头单位

专科师范类专业情况

SFZ-1至表SFZ-11

10月15日前(可直接填报,不受基础数据影响)

教务处


(三)审定阶段111日至11月10日)评建办对各牵头单位提交到系统的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通知相关单位修改完善。全部数据确定后,报校长审定、董事会核定后提交至教育部平台。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国家数据平台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重要数据来源,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数据填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单位一把手是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组织好数据填报工作,严格把关各项填报数据。

(二)准确填报,确保质量单位要认真研读填报指南,明确填报要求,准确把握各项填报数据的指标内涵,注意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和连贯性充分挖掘、优化填报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完备、真实可靠、口径统一。

(三)加强协作,统筹配合。数据填报工作表格数量多、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把握时间节点,高效推进数据填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

(四)完善材料规范存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的资料归档,在完成数据填报工作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相关支撑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支撑材料完整齐全、存档规范,以备各项检查需要。

六、其他事项

数据采集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评各牵头单位填报工作完成后请将《郑州科技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见附件2)提交至实验中心316评建办

 

联系人:李宇;内线号码6880;手机15036160385

刘亚琼;内线号码6880;手机13027613886

 

 

评建办

2023年9月25日

 

附件【郑州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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