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教学院(部)是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主体,是审核评估专家线上线下考查的重点。为推动各教学院(部)自评自建工作扎实开展,经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自评自建提升工作
各院(部)要对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全面梳理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现状,深入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摸清家底,找准差距,深挖问题和不足。从自身发展和审核评估的实际需求出发,明确自建提升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推进各项评建任务落细落实,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在今后的教学活动中及时弥补改进。切实做到补齐短板、强化优势、打造亮点,打牢审核评估工作基础,促进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
二、认真准备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
1.做好院部自评报告撰写工作。对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系统梳理总结本院(部)近三年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形成自评报告。对于长期以来好的做法举措、规章制度等内容不局限于近三年。报告要以写实为主,不要空话、套话,要有理有据,要考虑具体支撑,重要内容要有具体事实依据。报告撰写模板可参考附件1。模板中的每个指标点都要撰写,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可酌情删减与本部门无关的指标点。
2.做好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收集整理。根据自评报告所述内容,认真开展本部门评建工作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和归档工作,做到原始性、真实性、针对性、丰富性、规范性,确保各项材料无缺漏、无错误、查阅便捷。支撑材料要列出目录,并以附录形式附在《自评报告》后,格式参考附件2。
三、做好主要教学材料的规范存档
审核评估正式开始时近三年的材料是评估专家检查的重点。根据学校申请的评估时间(2025年下半年),教学院(部)评估时需要准备的主要材料详见《教学院(部)审核评估主要准备材料清单》(附件3)。各教学院(部)要对照清单,重点做好指定时间段内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指定时间段外的、以及未列入清单的所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材料也应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规范存档。材料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准确完整、管理规范。近三年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时间为依据,指2021-2022、2022-2023、2023-2024三个学年;另外2024-2025学年的材料产生后再补充。
四、时间安排
请各院(部)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自评报告撰写及相关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届时学校将组织检查。
联系人:李宇; 联系电话:6880。
评建办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