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教学院(部):
根据《郑州科技学院评建办关于做好教学院(部)审核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2024〕5号)和《郑州科技学院评建办关于开展职能部门审核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2024〕6号)要求,现需提交相关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及时间
1.职能部门《自评报告》和《自查问题清单及整改安排》请于7月15日前提交;
2.院(部)《自评报告》请于7月31日前提交。
二、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按时将材料提交至实验中心316评建办,纸质版一式一份(需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14889031@qq.com。
联系人:李宇 刘亚琼; 联系电话:6880。
评建办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