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教学院(部):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汇报材料的通知》(〔2024〕10 号)要求,各单位于2月底提交了自评报告。评建办组织人员审核并打分,汇总问题及修改建议,经领导研究,现将评价意见发给各单位。同时,为迎接 2025年5月份的诊断性评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自评报告的定稿
各单位根据评建办反馈的共性问题及个性问题进行修改,特别对提出的共性问题如内容完整性、问题准确性、做法针对性、格式一致性、材料连贯性、详略得当性等进行重点检查,集体研讨后定稿本单位《自评报告》。
(二)支撑材料的规范
各职能部门根据日常归档情况和评估可能涉及的内容准备相应的过程材料以备专家查验。各教学院(部)的相关材料按照评建办〔2024〕5号文件附件3《教学院(部)审核评估主要准备材料清单》进行规范存档,其中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报告、教师档案是检查重点。
(三)访谈座谈的准备
各教学院(部)、职能部门领导、专业带头人、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是访谈对象,要根据列出的访谈提纲积极准备。各单位领导班子不仅要掌握本部门的业务知识、服务本科教育教学的做法及成效,还要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
(四)听课开课的检查
发挥校、院两级督导作用,持续开展课堂纪律和教师授课质量检查。通过平常了解、随机听课、举办大赛等形式让每位任课教师站稳课堂、站好课堂,对新进教师加大帮扶力度,督促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确保课堂教学质量,全方位提升听课、看课效果。
(五)汇报材料的完善
在完善《自评报告》、规范支撑材料基础上,制作单位汇报 文字稿及PPT ,展示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PPT 作为汇报的辅助材料,要求图文并茂;汇报文稿要高度凝练,字数精简到 2000 字。
二、时间安排
(一) 2025 年4月15日前,各单位将自评报告终稿和汇报材料(含PPT)提交至评建办公室。
(二)2025年4月30日前,各单位持续开展本部门业务知识和评建知识学习活动,通过自查、互查等方式开展学习成效检查。
(三)2025年4月30日前,各教学院(部)开展学风教风专项自查工作,评建办组织不同形式的督查、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通过专题研讨、专项实施等方式布置工作,全体人员积极主动参与。评建办督导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访谈座谈、听课看课等情况开展检查。
(二)体现特色。坚持“ 以 自己的尺子量自己 ”,系统梳理总 结近年来围绕教育教学的创新举措,形成各教学单位的教育教学 优势与特色,展示工作成效。
(三)按时上报。各单位要按时提交自评报告、汇报材料等,报送前要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565815308@qq.com。
工作联系人:赵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880
评建办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