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
现将自评报告修改完善任务书(见附件1)发给你们。请认真核对,经领导签字确认后于2025年6月25日前发给评建办何增辉。内容确认后原则上不再修改。要求如下。
1.核对近三年不在本科状态填报数据之内的数据;
2.核对2023-2024学年本科状态填报数据,原则上不能修改,如有修改,请提交修改说明;
3.预填报2024-2025学年本科状态数据,按照去年分工和指南进行填报;自然年度(2024年)数据据实填写,个别学年和时点数据,正式填报时可再补充;
4.完善修改相关指标的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部分,具体内容见自评报告;
5.补充本部门亮点优势的文字及数据,补充文字及数据要说明对应的指标点;
6.填写主要数据修改汇总表(见附件2)。
附件1:自评报告修改完善任务书
附件2:主要数据修改汇总表
评建办
2025年6月20日